訪視的運作


封閉式:

  1. 先由主聯絡人向當地政府公部門( 社會處) 取得適當個案,之後召開核心幹部會議,就個案的屬性及社會處之建議,預先分配參與各個案的關懷人員(本會會員),並直接由所參與各個案的關懷人員自行隨意不記名捐款(也可視需要設置功德箱,若因故不能捐款亦無妨),待關懷人員到齊後,於現場就所得之款項,依各個案所需關懷濟助款額度進行分配(由社工人員預先評估)。當場若有不足金額,則由善心有緣人士所提供的「補助基金」撥款補足;若有剩餘善款,則匯入由主聯絡人與聯絡人所共同保管的「補助基金」中,移作下次使用。分配完畢後,於約定時間各組別逕自前往所關懷之個案處所,進行關懷訪視(第一次會由社會處社工人員帶領)。

開放式:

  1. 當會員們對於個案關懷之工作漸漸熟嫻後,為擴大社會參與面,可事先挑選適當的個案,集中各案件於定時(如:固定週六上午10點)、定點(如:學校的大門旁邊,以交通方便又好停車為原則)公開陳列,待有緣新加入之會員或非會員身分之善心人士隨機參與,並於現場由幹部負責糾組成關懷小組( 每組3~5人,但必須有1~2位案主所熟悉之會員帶領)。另於集會處放置不記名功德箱,由現場來參加之人士(可能為會員、非會員或臨時加入的路人)隨緣隨力隨意捐款(或不捐款只是參加關懷亦可),待所需關懷人數到齊,或時間到(當預先與案主約時間,且應準時到達)後,於現場就功德箱所得之款項,依各個案所需關懷濟助款之額度進行分配(由社工人員預先評估)。當場若金額不足,則另由前述「補助基金」撥款補足;若有剩餘,則匯入由主聯絡人與聯絡人所共同保管的「補助基金」中,移作下次使用。分配完畢後,各組別依時間逕自前往所關懷之個案處所進行關懷訪視。
  2. 在前往關懷途中,所有組員當預先瞭解案主基本資料(舊組員亦可口頭補充),以作為關懷視訪之準備。
  3. 關懷完畢,由各組應主動將個案之關懷情況作簡易式填表記錄,填寫完後交回主聯絡人處,以完成當次的關懷作業。
  4. 約進行三次關懷作業後,主聯絡人或核心幹部可視情況提出必要之個案討論,若有須要亦請社工人員列席進行共同討論,並將大眾之建議意見向社工人員反應。
  5. 每一個案原則以一年為期,為期長短及開案、結案決定,原則皆依社工人員之專業考量為主。意見或有不同時,亦可於核心幹部會議結束後,將建議彙整提供社工人員商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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